(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收购系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至新设的中国长安汽车,根据《分立协议》,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的股份,成为东安动力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长安汽车在东安动力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中国长安汽车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中信建投证券接受收购人中国长安汽车的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东安动力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责任。本次收购的收购人已经声明向本财务顾问提供了为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所必需的全部资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愿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