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收购系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汽车业务分立至新设的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的股份,成为东安动力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长安汽车在东安动力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中国长安汽车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中信建投证券接受中国长安汽车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内容的核查、收购目的、主体资格、经济实力、规范运作能力、股权控制结构、收购资金来源、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等。本次收购不涉及现金支付或非货币资产对价支付,已履行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