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职责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