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发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如主任委员无法履行职责,可指定其他独立董事代行其职权。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提名委员会工作,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选任程序方面,提名委员会需研究公司需求,广泛搜寻人选,搜集相关信息,征求被提名人书面同意,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