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尼机电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5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名机构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5年至2017年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2017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共有17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了投资者索赔诉讼。一审判决书【(2022)苏01民初928号】中,康尼机电需赔偿损失32907933.08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85117元,合计33093050.08元。其他被告国泰海通、苏亚金诚、东洲评估、嘉源律所、陈颖奇、高文明分别在50%、40%、15%、2%、2%、2%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判决履行完毕对9名普通投资者的赔偿义务,合计赔偿损失金额为1394839.17元;2名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在二审程序中;6名投资者索赔诉讼为待生效的一审判决。公司累计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金额为216031343.66元。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