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性。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工作。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通知、提案、议事和表决规则明确,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至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