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杨建林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206,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72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73,195,660股,占99.9849%;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73,196,955股,占99.986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