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本制度旨在健全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需移交所有公司文件、资料,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需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半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三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进行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