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2025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1.0元现金红利。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授予价格调整为4.52元/股。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及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5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合格。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人数为63人,归属数量为844,200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人数为19人,归属数量为238,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