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770号,仅供万事利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鉴证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鉴证结论认为,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实际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显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82,94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2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95.98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5,494,933.83元。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总投资额71,261.5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6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9,942,474.36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282,075.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