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该制度定义对外捐赠为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赠予合法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公益事业。捐赠原则包括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并强调捐赠应在公司力所能及范围内进行,亏损情况下不得捐赠,特殊情况除外。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非现金资产,类型涵盖救济性、公益性和其他捐赠。受益人为公益性社会团体、非营利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人。捐赠决策程序规定,单笔不超过5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及对同一对象年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捐赠,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其他捐赠需按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应急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备查账簿登记经批准的捐赠事项。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