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定义,强调其独立性和勤勉义务,规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和工作经验,且不得与公司或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且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2次未能出席且不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程序,特别职权及履职保障,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此外,独立董事需每年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