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该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制度定义“信息”为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
制度强调,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未公开信息。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对外报送信息前需填写审批表并经多级审批。公司应将报送信息视为内幕信息,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将接收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外部信息使用者不得泄漏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证监局。违反制度者将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