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叉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决策效率。规则指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需遵守法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仍需履行职责。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负责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公司变更等职权。董事会需确定对外投资、担保等权限,建立严格审查程序。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