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修订内容包括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表述;补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调整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增加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修改股东查阅公司材料的规定;调整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此外,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0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上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