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企业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公司网站、上证e互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咨询、广告宣传材料、媒体采访报道、现场参观等。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处理投资者诉求,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媒体宣传报道。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投资部具体执行,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