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寿、邹海燕))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邹海燕和陈寿分别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两人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两人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前10名股东中,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两人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邹海燕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陈寿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两人的声明日期分别为2025年7月18日和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