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内容包括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和提案等。
会议通知应提前发送,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方式、期限及提案。董事应亲自出席,若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明确表决意向。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董事需独立、审慎发表意见。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涉及担保事项还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全体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