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永创智能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明确,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2022年平均值增长30.76%,满足解锁条件。本次解除限售涉及78名激励对象,共解锁941,725股限制性股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