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关联人及交易认定、关联人报备、关联交易披露及决策程序等内容。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涉及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况。关联交易类型广泛,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财务资助等。公司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特别披露和决策程序,以及某些交易的豁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