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维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从严控制担保行为,原则上不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担保。对外担保需依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应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反担保。特定情况下对外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确保透明度。担保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和财务状况跟踪,及时采取措施应对被担保人违约情况。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