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审查、制定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供薪酬建议方案。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确保薪酬合理公正,并就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独立非执行董事需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