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确保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持有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等工作,确保公司及相关方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包括不得担任的情形,如受证监会处罚未满三年或受交易所谴责等。公司应在原任辞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且解聘需具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及后续培训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