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包括法律、经济、财务等方面的经验,且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常住香港的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六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制度还规定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津贴标准和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