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599.46万元,发行对象为湖北聚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杨涛,其中湖北聚势认购上限金额39,732.98万元,杨涛认购上限金额19,866.4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33.1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四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长期有效。本次发行后,四人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发生变化,实际控制权稳定。杨涛及湖北聚势认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现金、股票质押借款及自有资产担保借款,不存在对外募集或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潜江年产7万吨食品液氮项目等,现已使用完毕,但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正在建设,预计2025年9月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通过贸易型客户销售液氨和液化天然气,符合行业惯例,且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公司与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主要基于市场价格考量,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用于建设宜昌和潜江两大电子特气产业园。公司主要产品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用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