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可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充分论证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签字:徐艳波 郝丹丹 付嘉琦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