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受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其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主要包括:公司总股本变化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减少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总额。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2.05发行数量”中,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54,227,150的30%,即不超过76,268,145股。“2.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836.96万元,主要用于航空机载设备及航空维修产业基地项目和地面保障装备及复材研制产业化项目。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重大变化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核查意见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韩德晶及经办律师郝京梅、韩旭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