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的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票信息录入和复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需在交易时间进行,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下午3:00。特定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股东投票结果以股东账户所持股份计算,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公司应确保投票数据合规,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股东会结束后,公司通过互联网系统获取网络投票数据并披露表决结果。公司承担网络投票服务费用,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