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和保密措施等方面。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避免宣传性词句。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重大合同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配合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