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最后由股东会批准。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