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表决结果等。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