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此规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具体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建议,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分析,向董事会提出调整与改进的建议。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委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