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当日生效,特殊情况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需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五日内移交所有相关文件和数据。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司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离职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持续有效,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直至信息公开。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职人员需配合公司后续核查,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离职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