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运作,协调与外部审计单位的关系。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