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薪酬体系。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分为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权责利相结合,符合公司发展规模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符。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4万元(税前),内部董事薪酬以其管理职务为标准考核发放。董事长薪酬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发放。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及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再担任职务或自愿放弃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并根据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将结果报董事会审议。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