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伦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决策水平。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重大收购或合并分立方案等。对于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融资、投资、资产抵押、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文件,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过电话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董事应对提案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及其他关联关系情形。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受损的,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