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为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所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审查。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7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会议通知于7月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7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杭州市西湖区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50803287股;网络投票股东65名,代表股份19777129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0568616股(99.9832%),反对7400股(0.0104%),弃权4400股(0.006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386506股(99.8744%),反对7400股(0.0787%),弃权4400股(0.046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