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贝贝律师、毛艾婷律师出席并审查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会议于7月24日下午2:30在天津空港经济区汇津广场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侯海兴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40人,代表股份574,160,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9人,代表股份3,164,620股。中小股东539人,代表股份3,164,620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73,274,666股,占99.8457%;反对709,240股,占0.1235%;弃权176,610股,占0.03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278,770股,占72.0077%;反对709,240股,占22.4115%;弃权176,610股,占5.5808%。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