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7月24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提前15日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1,62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133%。现场出席6人,代表股份565,058,641股;网络投票488人,代表股份36,562,509股。中小股东489人,代表股份48,828,749股。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计划购置干散货船舶的议案》,同意600,040,622股,占99.7372%;二是《关于追加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599,689,389股,占99.6789%,中小股东同意46,896,988股,占96.0438%。两项议案均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律师认为,会议程序、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