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须具备法定资格。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提名经理人选,签署重要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出,内容包括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议事规则修订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