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德医疗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及内部审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司应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浙江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