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德医疗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的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