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审查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等资料。
2024年6月至7月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8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8元/股。2025年2月至7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是6名激励对象降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4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