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2025年7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会议通知。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共有488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400,781,435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议案,包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