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会提名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等。委员会提出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决策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