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履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工作经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明。
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公司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和记录、保密工作、股权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并查阅相关文件。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