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管理层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比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将被提议解除职务。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