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春跃))
本人宋春跃,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宋春跃,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