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提出绩效考评建议、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决策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述职评价、绩效评价和提出报酬方案。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2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