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6月24日,远望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7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25年7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首次授予日定为2025年7月23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4,600,000份调整为32,200,000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9名调整为2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禁止性情形,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